【概要描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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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以及其他有关规定,我司自主开展了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阶段性(40万t/a发烟硫酸装置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并于2023年3月12日完成《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阶段性(40万t/a发烟硫酸装置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的编制,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-2023年4月6日(20个工作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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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3年3月10日